名誉主席
名誉主席,又称为荣誉主席等,一种荣誉称号或名誉性职务,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名义上的主席,多以赠给的名义授予,表达对被授予者的尊重和认可。
案例
- 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和代理主席職務的宋慶齡於1981年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的稱號。[1]
- 中國國民黨的連戰和吳伯雄卸任黨主席後成為榮譽主席。2015年1月,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認為黨章中並未規定榮譽主席,取消了此規定。[2][3]
- 基拉宁和萨马兰奇在卸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之后被选为终身名誉主席。[4]
- 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一般由中国国家主席或中国国家副主席担任,现任是王岐山。[5]
- 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中曾经表示,必要时可设立“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一职;不过,当时任职中共中央主席的毛泽东最终没有出任名誉主席,而是在中共七大、八大、九大、十大中连任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直到1976年逝世。中共中央主席成为毛泽东终身任职的职务,此职最终在1982年中共十二大被总书记取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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