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思礼路38号
欧思礼路38号(英語:),旧称卡斯托尔(英語:),位于新加坡里峇峇利、乌节路附近,一座建于19世纪后期的八居室两层洋房,1940年代至2015年间为新加坡首任总理李光耀的居所。[1]人民行动党的第一次会议就在此处的地下室中举行。[1][2]
欧思礼路38号 38 Oxley Roa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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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思礼路38号的家具, 展示于新加坡國家博物院 | |
概要 | |
状态 | 尚有住户 |
所屬國家/地區 | 新加坡 |
地點 | 新加坡 |
地址 | 欧思礼路38号 (新加坡邮区238629) |
1.29792°N 103.84078°E | |
现居租户 | 李玮玲 |
命名 | 欧思礼路38号 |
起造 | 1898年 |
马纳塞·梅耶(原所有者) 李光耀(原所有者) | |
附属 | 李光耀家族 |
技术细节 | |
层数 | 2 |
设计与建造 | |
赫尔曼·科尼利厄斯·韦尔鲁普 (Hermann Cornelius Verloop) | |
其他 | |
房间数 | 8 |
停车位 | 有 |
地圖 | |
2017年,李光耀的子女李显龙(新加坡第三任总理)、李显扬和李伟玲之间就其处置爆发争议。李光耀原将房子遗赠给李显龙,李显龙则于2015年以市价将其卖给李显扬,条件是两人将其价值的一半捐给慈善机构。[3]
历史
欧思礼路38号建于1898年,由荷兰商人赫尔曼·科尼利厄斯·韦尔鲁普(Hermann Cornelius Verloop)委托建造。房子所在的区域以英国外科医生托马斯·欧思礼(Thomas Oxley)命名,他在 1840 年代后期在该地区拥有一座肉豆蔻种植园。欧思礼路38号毗邻原本有个建筑风格相似的40号洋房,是一对“双子屋”。两栋洋房分别以希腊神话主神宙斯双生子“卡斯托尔”(Castor)和“波卢克斯”(Pollux)命名,40号房子后来被拆除。[4][5]
这块园地后来被一位名叫马纳塞·梅耶(Manasseh Meyer)的犹太富商收购并改建为以独立式洋房为主的住宅区。这座房子在日本占领期间被其欧洲业主腾空,并由日本平民接管。[5][6]
李光耀一家在战后开始租下欧思礼路38号居住。[6]1950年,李光耀的妻子柯玉芝搬进了这所房子。1954年,人民行动党的各项会议定期在这里的地下室举行。[2]这座建筑在李光耀担任总理期间一直是他的住所,他的长子、现任总理李显龙也在这里被抚养长大。[2]新加坡于1965年从马来西亚联邦独立后,夫妻俩因保安考量买下房子,这座房子也增加了防御工事和警卫室。[5][7]
房子据称鲜少进行维护作业。李家雇用了 Teow Seng Hua 先生作为房子的承包商兼管家,负责处理所需的修复和补丁工作。[8]
处置风波
2011年,李光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希望自己的房子在他去世后被拆除,或者作为家人和后代的封闭私宅。这一观点在他的回忆录和著作中也得到了强调。他的第一份遗嘱是在当年8月立下的,[9]其将遗产(包括Oxley House、Cluny House和其他资产)平均分配给他的三个孩子(李显龙、李显扬和李伟玲)。
在其2013年12月制定的第七个也是最后一个遗嘱中,李光耀把房子留给了他的长子李显龙,并要求在他住在那里的女儿搬走后拆除房子。[10]
2011年,由于历史原因,这座房子受到了政府就是否保留房子的审议。李光耀当时会见了内阁,并表明了他拆除房子的首选方案。然而,内阁认为由于其所具有的历史意义,这座房子应该被保留下来。[11]
在后来与家人的讨论中,李显龙在国会辩论中引用了父亲同意保留建筑的言辞:“拆除私人生活空间以保护家人的隐私,保留具历史意义的地下餐厅,加固正在腐烂的建筑结构,创造一个新的独立生活区,使房子可供居住。”[11]总理公署公布的文件显示,李显龙的妻子何晶在2012年初通过电子邮件向家人发送了有关房屋翻新的详细计划。她表示如果房子装修后有人反对出租,李显龙一家可以和李伟玲一起搬进去。[12]同年四月,市区重建局批准了房子的发展申请。李光耀还修改了其遗嘱的两个后续版本,以删除之前的拆除条款。[12]
2012年9月,李光耀以为内阁已为房子的处置作出决定,所以写信给他的律师Kwa Kim Li表示:“虽然它已被列为遗产房屋,但我仍然是它的业主 ··· ··· 内阁反对拆除和重建,因为房子里曾住过两个总理,我和(李显)龙”[13]律师在查证后告诉他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最终遗嘱于2013年被制定,以恢复他的孩子之间的平等份额。这份遗嘱是对第一份遗嘱的回归,拆除条款由他的儿媳Lee Suet Fern起草。在两兄妹展示的文件中,李光耀在拆除条款的正下方草签,并于2014年1月亲自起草了一份额外的遗嘱,他们声称他的秘书和保镖见证了这一过程。[14]李显扬和李伟玲也被任命为李光耀遗产的法定执行人。
李光耀逝世后,遗嘱于2015年4月宣读。李光耀的遗产由三兄妹平分,欧思礼路38号由长子继承,并规定李伟玲可以就个人意愿在此住下去。李显龙认为这最后的遗嘱是在李光耀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但并未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此事。[15][16]他于2015年4月23日向时任副总理张志贤提出了有关起草最后遗嘱的疑问。遗嘱的认证于2015年10月通过。[17][18]
李显龙随后提出以象征性的1元将房子卖给李伟玲,条件是如果政府稍后收购该物业,任何未来的出售收益将用于慈善事业。她拒绝了这项提议。随后,他的弟弟李显扬接受了李显龙的另一项提议,以市场价格购买它,条件是两人将价值的50%捐赠给慈善机构。李显龙根据这一条款将房子卖给了他的弟弟,后来透露自己已将自己所得的100%捐赠给了慈善机构。然而,在李伟玲看来,李显龙的言论是具有欺骗性的。作为2015年协议的一部分,据说李显龙在最终遗嘱中认可了拆除条款,并承诺回避政府对这栋房子的一切决定。[14]李显扬和李伟玲之后质疑为何政府在2016年成立部长委员会讨论此事,为何李显龙就此作出法定声明,意图影响委员会的决定。[19][20]因李显龙和其弟妹姐妹不再直接交谈,李显龙的私人律师黄鲁胜代表他处理相关事务。
2017年6月14日,李显龙的弟弟李显扬和妹妹李玮玲发表“李光耀的价值观哪去了”(What Has Happened to Lee Kuan Yew's Values)联合声明。声明中指责李显龙“利用总理一职,设法挽留李光耀欧思礼路38号的故居”。报道中称,李玮玲和李显扬曾在2015年公开李光耀遗嘱有关处置故居的内容,“强调父亲在晚年时曾数次要求新加坡政府保证在他去世后拆除故居,以免成为‘供人崇拜的遗迹’”。二人在联合声明中表示对李显龙“失去信心”[21][22][23]。
2018年4月2日,四人部长委员会主席、时任副总理张志贤表示,该委员会并未提出任何建议,因为李玮玲仍然住在房子里,此时不需要作出任何决定。他补充说,该决定将由未来的政府做出。委员会提供了三项选择——将欧思礼路38号作为国家古迹予以保留,拆除除餐厅(这是人民行动党创始人的会议区)以外的整栋建筑,并将用餐区改造成观景廊,或将其整合为一个研究或遗产中心,或完全拆除和重建欧思礼路38号以供住宅或国家使用。[24]
反应
2019年7月,时任副总理王瑞杰声称国会辩论是政府行政透明的一个例子。[25]陈清木称王瑞杰对透明度的理解“有很大缺陷”,并指出在他领导的新加坡前进党在发起期间,欧思礼路事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为并非所有了解这个问题的各方,尤其是李显扬,都出席了国会说出他们的看法。[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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