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鳳 (正德進士)
毛鳳(1472年—?年),字鳴岡,台州府臨海縣人,浙江绍兴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毛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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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四川道御史 | ||
籍貫 | 浙江台州府臨海縣 浙江绍兴卫军籍 | |
字號 | 字鳴岡 | |
出生 | 成化八年(1472年)十二月初七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茹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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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詩經》,行五,弘治十四年(1501年)由國子生中式辛酉科浙江鄉試第九名舉人[1],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第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2][3]。四年五月授南京四川道御史,十五年巡按广东。后为副使余本所讦,以不谨黜[4]。
家族
曾祖毛宜民。祖父毛员。父毛清,遇例冠帶。嫡母陆氏;生母杨氏。慈侍下,兄能、喆、珏、鸿、弟鹏[5]。
参考资料
- 《山陰縣志·卷十九·選舉志二·舉人》:弘治十四年辛酉科:毛凤绍兴卫籍……《卷二十一·選舉志三·進士》正德三年戊辰科吕柟榜;姚鹏副使有传、胡克忠知县、周礽郎中、胡文静光禄寺少卿有传、毛凤、馬録、郁采知州贈光禄寺少卿有传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八》正德十五年秋七月,巡按广东御史毛凤按问赃官数人久不决,时有巡检李天锡者随凤,颇密为言,凤有善意,遂于公文中附进贿帖至银子千馀两,时监生书吏从旁见之,凤不得已乃置天锡于法,因为奏自掩饰,且言风宪及法官多为贪猾之徒,投帖装诬,宜即举按其罪,不得隐忍回避,使奸人得计,乞下都察院榜示禁约,从之。凤后又为副使余本所讦,以不谨黜。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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