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明
江德明(?—?),北宋宦官。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五月癸未,内侍江德明在白龙潭石上得到紫黄芝一本来献上[1]。章献明肃皇后刘氏任用罗崇勋、江德明等访查外事,罗崇勋、江德明等人以此势倾中外[2]。天禧四年(1020年)宦官周怀政被杀,同党朱能杀入内供奉官卢守明起兵造反,宋真宗派内殿承制江德明、入内供奉官于德润发兵捕拿,朱能入桑林自缢而死[3]。宋真宗死后,刘太后听政,上御药供奉任守忠与都知江德明等交通请谒,权宠过盛[4]。崇天历成,以天圣二年(1024年)甲子岁颁布施行。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诏候验。天圣七年(1029年),命入内都知江德明集历官用浑仪较测[5]。曹利用的侄子曹汭获罪牵连,罗崇勋、江德明谗言陷害曹利用,曹利用贬房州[6]。明道二年(1033年)四月廿一丙辰,内侍江德明等因为交通请谒被宋仁宗罢黜[7]。
参考文献
- 《宋史·卷六十三》
- 《宋史·卷二百四十二》
- 《宋史·卷四百六十六》
- 《宋史·卷四百六十八》
- 《宋史·卷七十三》
- 《宋史·卷三百十一》
- 《宋史·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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