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村罗布
江村罗布(藏語:རྒྱལ་མཚན་ནོར་བུ་,威利转写:rgyal mtshan nor bu,藏语拼音:Gyaincain Norbu;1932年6月—),男,藏族,四川省巴塘人(原属西康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
生平
1939年,在巴塘小学读书。1945年,在国立巴塘师范学校学习。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八宿县县长、中共扎东特委副书记、日喀则地委书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78年至1983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3年至198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并任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委;1985年至1990年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1990年至1998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期间于1995年11月29日,与国务委员兼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罗干、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在拉萨大昭寺,共同主持了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金瓶掣签仪式。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3][4]。
中共十四大代表、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