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强

池强1952年8月),河北石家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检察官、政治人物[1][2]

生平

1969年2月参军服役,197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起在北京铁路分局工作。1981年4月,任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室秘书科秘书、研究室副主任。1985年10月,任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北京分院副检察长。1986年8月,任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处长。1986年11月,任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北京分院副检察长。1982年到198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中文专业学习。1989年7月,任中共北京铁路分局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办公室主任。1993年起,任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代理院长、党组书记;院长、党组书记。1995年到1997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1][2]

2000年4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1999年到2002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2002年12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3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7年5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8年1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2]

2013年1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13年2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2016年1月,卸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敬大力接任[3]

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地区代表[4]。2013年,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地区代表[5]

參考文獻

  1. . 中国经济网. 2013-02-28 [2016-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5).
  2. . 新华网. 2008-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5).
  3. . 澎湃新闻. [2016-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13).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 [2013-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25).
  5. . 全国人大网. [2013-03-06].
司法职务
前任:
慕 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3年1月-2016年1月
繼任:
敬大力
前任:
秦正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1月-2013年1月
繼任:
慕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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