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可進
生平
四十一歲中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二十一年(1593年)授石首縣知縣。河決賑饑,全活萬計。榷使煽虐,引法折之。播州賊叛,先事為備,邑賴以安。未幾,河復決,汪可進已升南京戶部主事,為留塞河決乃去。及任庾政,禁預借,清改折,羨金悉歸公帑,卒于官,年七十。先是母患眼病,百方扶掖,中夜聞欷吁声,必披衣就省。兄弟析產故業,盡推予仲季,所得脩脯,三分之。
著作
所著有《四書宗旨》、《書經主意》、《公餘草就》、《上計隨筆》、《善惡報應錄》、《淑艾齋尺牘》等書[1]。
家族
父平山公汪燿,母韓安人。
參考資料
- 《徽州府志》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