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標

汪標15世紀—16世紀),立之南直隸徽州府祁門縣查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汪標在弘治八年(1495年)中舉人,十二年(1499年)成進士[2],獲授武定知州有名聲,調官易州,在當地振興教化、減省刑罰、寬免市稅、省卻差役,令民心大悅。

之後汪標陞任南京刑部郎中,因事觸怒劉瑾而外放為鶴慶知府,人民都喜愛他,調往大理時百姓都挽留他,並立亭紀錄此事[3],到正德十四年(1519年)陞雲南按察司金齒兵備道副使[4],此後致仕。

汪標的兒子汪溱,為正德十二年進士[1]

引用

  1.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五·人物志》:汪標,字立之,居查灣,宏治己未進士,知山東武定州,復知北直易州,所至興教化、省刑罰、蠲市稅、減夫徵,民大悅。遷南京刑部郎中,以事忤劉瑾,瑾怒人曰:「可以去矣!」標曰:「觸瑾而死,於義何恨!」出知鶴慶府,未期年政通民和,改大理,瀕行民遮擁不得前,尋陞金齒兵備致政。子溱有傳。 見《通志》、府縣舊志
  2.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宏治八年乙卯(舉人)……汪標 習《春秋》,居十五都查灣,中宏治己未科進士
  3.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一·名宦》:汪標 嘉靖【正德】時以進士知府事,民悅其政,去日百姓攀留,為立亭作記,大理楊宏山撰文。
  4.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正德十四年四月己巳)陞監察御史賈啟為光祿寺少卿,大理府知府汪標為雲南按察司副使,山西僉事劉經為陝西苑馬寺卿。

參考文獻

  •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
  •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五·人物志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一·名宦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
官衔
前任:
王勳
明朝武定州知州
弘治年間
繼任:
趙永禎
前任:
戴敏
明朝易州知州
1503年-弘治年間
繼任:
王道
前任:
孫偉
明朝鶴慶府知府
正德年間
繼任:
陸棟
前任:
梁珠
明朝大理府知府
正德年間-1519年
繼任:
謝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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