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定
沈先定(?—?),汉族,浙江省人,又名沈显庭,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
生平
1926年,他出任中共《申报》支部书记,次年担任浙江绍兴县总工会委员长。1928年至1929年,他被任命为中共上海江湾区委书记。1930年5月至10月,他出任上海工会联合会委员长,并兼任上海沪中区行动委员会书记;同年10月至次年1月改任中共江南省委常委,并兼任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
后来,他又于1931年1月改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同时负责职工运动委员会,且兼任中共上海沪西区委常委;当月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他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2];同年2月开始出任中共上海浦东区委委员。1933年1月至3月,他又出任中共浙江省临委书记,但与同年3月被民政府逮捕,随即投诚。此后的情况无文献记载。[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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