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叔安
生平
唐高祖时官至刑部尚书,武德七年(624年),高祖李渊派他出使高句丽国,册封荣留王高建武为上柱国、辽东郡王、高丽王。将天尊像及道士传到高句丽,道士为国王道俗数千人讲《老子》,封沈叔安为吴兴郡開國公。官至潭州(今湖南省长沙市)都督,死后,画其图像于凌烟阁,附于二十四功臣後。追贈禮部尚書、荊州大都督[1],谥号定。能作诗,《全唐诗》收录他的诗作《七夕賦詠成篇》。著有《沈叔安集》二十卷,已经佚失。
家庭
參考資料
- 《唐故絳郡龍門縣尉沈府君(知敏)墓誌銘并序》,《全唐文補遺》第4輯,第35-36頁。
- 《唐故侍御史慕容府君(知廉)夫人沈氏墓誌銘并序》
- 《陳沅陵王妃墓誌銘》
- 《大唐故光祿大夫上柱國吳興郡公贈禮部尚書荊州都督定公(沈叔安)夫人陳氏之誌》
- 《元和姓纂》卷6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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