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雲祚

沈雲祚?—1644年),子凌,號岱来苏州府太仓州人。明末官員。

生平

沈雲祚為崇禎九年(1636年)舉應天鄉試,崇禎十三年(1640年)登進士[1],刑部观政。明末為華陽縣令,城陷為大西軍所俘,與御史劉之渤、推官劉士斗被幽禁在大慈寺,絕食半月,不死。張獻忠想招降沈雲祚,命人送飯,并以刀威脅他投降。雲祚大罵:“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於是被害。[2][3]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諡忠烈

家族

有子沈荀蔚,年僅五歲,被藏匿山中,二十年后始歸鄉。沈荀蔚著有《蜀難敘略》。

註釋

  1.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沈雲祚,曾祖震,乡饮宾;祖一夔,庠生;父庭脩,训导,乡饮大宾。岱来,易四房,甲寅年二月十一日生,太仓州籍长洲县人,丙子九十二名,会试一百七十八名,三甲一百七十名。刑部观政。
  2.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忠烈七》:沈雲祚,字子凌,太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知華陽縣。有奸民為搖、黃賊耳目,設策捕戮之。賊破夔門,成都大震,雲祚走謁蜀王,陳守御策,不聽。聞內江王至淥賢,往說之曰:「成都危在旦夕,而王府貨財山積,不及今募士殺賊,疆場淪喪,誰為王守?」至淥言於王,不聽。賊迫成都,王始出財佐軍,已無及。城陷,獻忠欲用之,幽之大慈寺而遣其黨饋食,以刃脅降,不屈,遂遇害。
  3. 《華陽縣志》:沈雲祚,字子凌,太倉人。崇禎十三年进士,除華陽知縣,獻賊寇蜀,有奸民为賊耳目,雲祚設策捕戮之。賊破夔門,成都大震,走謁蜀王,陳守禦策,不聽。聞内江王至渌賢,往说之,至渌言于王,亦不聽。及賊迫成都,始出財佐軍,已無及。城陷,与御史刘之渤、推官刘士斗俱幽于大慈寺,絶粒半月,不死,賊餽食誘之降,雲祚躍起大骂曰: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与二刘同遇害。有幼子荀蔚,方五岁,友人匿之山中,得免,越二十年始歸。

參考書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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