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

河北省人民政府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第十四届
(2023年1月至今)
主要领导
省长 王正谱
副省长(7) 张成中 时清霜 胡启生 金 晖 王立彤 董兆伟 赵大春
秘书长 朱浩文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组织上级机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省级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 正省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北京军区关于建立河北省革命委员会的情示报告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人民政府党组
下级机构
办公厅 1
组成部门 23
直属特设机构 1
直属机构 11
部门管理机构 7
联络方式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实际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13号
 電話號碼 +86 (0)311 87902359
對外官網 www.hebei.gov.cn

沿革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省会在保定市。1955年,改组为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2月,天津市曾与河北省合并,河北省会改设于天津。1967年1月,天津市恢复为直辖市,河北省会迁回保定市,但因河北省人民委员会被“夺权”及保定武斗,河北省陷入了无政府状态。1968年1月,北京军区召开河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会议,在郑维山李雪峰署名向中央呈报《北京军区关于建立河北省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获准后,河北省会又被遷往石家庄市,当年2月即挂牌建立河北省革命委员会[1]。1980年1月,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地由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迁至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13号。[2]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3]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8.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9.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10.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1.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3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4]

河北省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组成部门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河北省教育厅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河北省公安厅
  • 河北省民政厅
  • 河北省司法厅
  • 河北省财政厅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河北省水利厅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河北省商务厅
  •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 河北省审计厅
  •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科学技术厅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省自然资源厅挂省海洋局牌子。)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 河北省体育局
  • 河北省统计局
  •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 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副厅级)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挂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 河北省能源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
  •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由省自然资源厅管理。
  • 河北省文物局,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
  •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直属事业单位

派出机构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1. . 凤凰网. [2021-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0).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23-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2).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国人大网.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4. . 河北日报. 2018-10-28 [2021-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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