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越南)
历史
1962年10月27日,北宁省和北江省合并为河北省,省莅北江市社[1]。下辖北江市社、北宁市社2市社和嘉良县、洽和县、谅江县、陆南县、陆岸县、桂武县、山洞县、新安县、顺成县、仙游县、慈山县、越安县、安勇县、安丰县、安世县15县。
1963年4月14日,仙游县和慈山县合并为仙山县。
1963年10月30日,海宁省定立县1社划归河北省山洞县管辖[2]
1985年5月3日,仙山县1社和桂武县1社划归北宁市社管辖,越安县1社和谅江县1社划归北江市社管辖[4]。
1996年时,河北省下辖北江市社、北宁市社2市社和嘉良县、洽和县、谅江县、陆南县、陆岸县、桂武县、山洞县、新安县、顺成县、仙山县、越安县、安勇县、安丰县、安世县14县。
1996年11月6日,越南国会通过决议,撤销河北省,恢复北宁省和北江省。北宁省下辖北宁市社和嘉良县、桂武县、顺成县、仙山县、安丰县5县,省莅北宁市社;北江省下辖北江市社和洽和县、谅江县、陆南县、陆岸县、山洞县、新安县、越安县、安勇县、安世县9县,省莅北江市社[5]。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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