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省
历史
河东省前身为河内省。1888年,河内城割让给法国,河内省莅外迁。1896年,殖民政府将河内省莅迁至青威县梂多社,后于1902年5月3日改名为梂多省。1904年12月6日,殖民政府再改梂多省为河东省。下辖怀德府、常信府、应和府、美德府4府和丹凤县、青威县、青池县、彰美县、富川县5县。后殖民政府又将河内市郊区设为环龙县,划归河东省管辖。保大年间,美德府降为美德县,青威县升为青威府,河东省仍辖4府6县。
二战后,北越废府为县,环龙县划归河内市,河东省下辖1市社9县。
1948年1月25日,越南政府将各战区合并为联区,战区抗战委员会改组为联区抗战兼行政委员会。第二战区、第三战区和第十一战区合并为第三联区,设立第三联区抗战兼行政委员会[1],河东省划归第三联区管辖。
1958年11月24日,胡志明签署敕令,自12月1日起撤销第三联区[2]。河东省划归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1961年4月20日,北越调整河内市行政区划,青池县划归河内市管辖[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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