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葡文:,縮寫DSRJDI)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一個已撤銷的政府部門,負責協助政府統籌立法計劃的制定並監督其執行,檢討並草擬重大法典及主要法律制度,以及進行國際法事務方面的工作。前身為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自2016年1月1日起合併至法務局。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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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標誌 | |
局長 | 朱琳琳 |
副局長 | 陳軒志 |
部門資訊 | |
成立年份 | 2011年 |
撤銷年份 | 2016年 |
所屬部門 | 行政法務司 |
總部 |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 |
組織法例
- 第22/2010號行政法規(2010年12月2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職責
- 協助政府統籌立法計劃的制定並監督其執行;
- 聯繫及協調參與法規草擬工作的各公共部門及實體;
- 檢討並草擬重大法典、主要法律制度及其他重要法規;
- 就國際法事務以及國際及區際司法協助提供法律技術輔助;
- 就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制的完善進行研究及提出建議;
- 設立並管理法律人員資料庫;
- 執行法律所賦予的其他職責。
前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改革辦公室 及 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2010年12月21日—2016年1月1日 |
繼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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