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隨法行
概論
法隨法行是一個梵文複合名詞,因為契經中沒有做出明確解說,自古以來,阿毘達摩論師對此名詞有多種解釋[1]。
說一切有部所傳,一般將法隨法行,分解為「法、隨法、行」三者來解釋:
- 法(dharma),指涅槃。
- 隨法(anudharma),指八正道,為能達到涅槃的路徑。
- 行,遵行八正道,以達致涅槃[2]。
线装书局《阿含经校注.杂阿含经》卷二七:......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比丘!于色向厌、离欲、灭尽,是名法次法向;如是受...想...行...识,于识向厌、离欲、灭尽,是名法次法向。”
註釋
-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1:「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法隨法行』,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法』、云何『隨法』、云何『法隨法行』?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 玄奘譯《阿毘達磨法蘊足論》:「法隨法行者。謂涅槃名法,八支聖道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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