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自治区
历史
前身
阮朝时,西北自治区属于兴化省,由当地土民领袖世袭统治。法属以后,殖民政府任命当地领袖刁文持为莱州道管道,世袭统治莱州、山罗一带。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重返越南,与越盟领导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发生冲突。1946年,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爆发,法国军队占领北越平原地带,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退往山区,继续抵抗法军。法国为了打击越盟,在北越山区省份授意少数民族领袖组建自治政权,与越盟相抗。以刁文持之子刁文龙为首的泰族贵族,在山罗省和莱州省组建了泰族自治区。
1950年4月15日,越南国发布了国长保大第6号上谕,将泰族自治区纳入了皇朝疆土。
1953年1月28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将老街、安沛、山罗和莱州4省从越北联区中划出,成立西北区。
1954年,越盟在奠边府击败法军和土著军队,取得了奠边府战役大捷,完全控制了西北各省。泰族自治区灭亡。
泰苗自治区
1955年4月29日,越南政府以莱州省、山罗省和老街省丰收县、安沛省申渊县、文振县设立泰苗自治区。自治区实行新的行政区划,取消省级,改县为州,由自治区直接管辖各州,州下辖社。自治区下辖芒齐州、芒莱州、辛霍州、奠边州、琼崖州、马江州、遵教州、顺州、芒罗州、枚山州、安州、木州、扶安州、封土州、申渊州、文振州16州[1]。
1955年10月18日,以申渊州10社、文振州1社和芒罗州2社析置木江界州,芒莱州析置朵佐州。
西北自治区
1962年10月27日,越南国会通过决议,将泰苗自治区改名为西北自治区,同时调整自治区行政区划。层级上增设省级,把西北自治区分为莱州省、山罗省和义路省3省,同时改州为县,与其他省份统一县级通名[3]:
- 山罗省下辖1市社7县:山罗市社、琼崖县、顺州县、芒罗县、枚山县、马江县、安州县、木州县
- 莱州省下辖7县:奠边县、遵教县、朵佐县、芒齐县、芒莱县、辛霍县、丰收县
- 义路省下辖4县:申渊县、木江界县、文振县、扶安县
1964年10月20日,义路省扶安县析置北安县,文振县析置站奏县。
1971年10月18日,义路省成立义路市社。
1975年12月27日,越南国会通过决议,废除1959年宪法里有关“自治区”的相关条款,同时撤销西北自治区和越北自治区两个自治区,辖下各省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