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學校
香港
資助學校
香港最早期獲納稅人資助學校稱為補助學校,後來推出條款有所不同的津貼學校。1970年代末,政府統一兩種資助計劃,改稱「資助學校」(Aided Schools)。由於一般大眾對政策的歷史未有深入了解,現時坊間稱「津貼學校」實際上亦可能是指「補助學校」。另外亦有少量「按額津貼中學」(Caput Secondary Schools),政府將依照學生人數發放資助。資助學校一般是由社會及宗教團體主辦。
香港資助學校的學費全免(小一至中六),但可以收取「堂費」以支援教育開支[1]。根據《教育規例》第61及65條,如堂費收費率有所修訂,學校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申請,而每名學生每年的堂費不超過340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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