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业银行

浙江兴业银行清朝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由浙江铁路公司发起创立的商业银行,初期总行设在杭州羊坝头,后迁上海,是中华民国时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也是“南三行”之一。浙江兴业银行汤寿潜取“振兴浙江实业”之义命名,是浙江省第一家银行,也是国内第一家商业银行。

历史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为抵制英商侵夺浙江的铁路开发权,浙江实业家汤寿潜倡议商民集股自办全浙铁路。同年七月,在旅沪浙江同乡会及浙籍富商支持下,浙江全省铁路公司在上海成立,汤寿潜为总理。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五月,因筹款及管理资金需要,浙江全省铁路公司决定附设浙江铁路兴业银行,定名为浙江兴业银行,初定资本为100万元。总行设在杭州,次年在上海、汉口设立分行。

中华民国建立后,1914年,浙江铁路公司收归国有,股份出让,承购者多为工商业者,而以杭州丝绸商蒋海筹、蒋抑卮父子为最巨。浙江兴业银行进行改组,原大清银行正监督叶景葵出任浙江兴业银行董事长一职。1915年,浙江兴业银行总行迁沪,以“准备充足,信用为上”为经营方针,业务稳扎稳打。

1918-1937年,浙江兴业银行存款总额曾五度在全国各大商业银行中居首位。放款中对民族工商业的贷款占相当比重。20世纪30年代初期,上海13家重要商业银行的工矿企业放款中,浙江兴业银行贷出数约占总数的1/4。得到该行贷款的民族工商企业先后有600余家,如大生纱厂永利制碱公司宝成纱厂恒丰纱厂大中华纱厂中兴煤矿商务印书馆等。在该行发展的中后期,经营房地产业务是其特色之一。在上海的华资银行中,浙兴的房产业务做得最大、最著名,拥有近1000幢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浙江兴业银行公私合营,成為國有資產,后并入中国人民银行,惟有香港分行仍然独立运营,接受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管理。并于1990年代加入香港中银集团。

2001年10月1日,香港分行併入中銀香港

历任管理人员

  • 董事长:叶景葵
  • 总司理:胡藻青、沈新三;经理:蔡谷清、张笃生、徐行恭、马久甫、吕望仙;副经理:倪福保、罗敬义、蔡受百。

旧址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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