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历史
浙江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45年,首任院长为李浩培,至今有六十多年的历史。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浙江大学成为单一的理工科大学,并在原浙江大学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上组建了浙江師範學院(後發展爲杭州大学)。1980年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1995年成立杭州大学法学院,胡建淼担任院长兼法律系主任。1996年起孙笑侠担任法律系主任。
1998年四校合并后,1999年7月浙江大学任命孙笑侠任副院长负责筹建浙江大学新法学院,由原四校近十个相关单位合并组建,下设法律系、政治系与行政学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会学系和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2000年7月至2004年7月,李龙担任法学院院长,孙笑侠任副院长。2005年7月起孙笑侠任常务副院长。[2]
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达成合作协议(基金会捐资一亿元人民币[3]),光华法学院于2007年正式冠名成立。协议书中规定了光华法学院的宗旨为「为了推进法治建设,培养具有“法律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素质的第一流法律人,光华教育基金会捐资浙江大学建设一座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法学院」。[1]
著名法学教授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罗卫东被浙江大学聘请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担任委员会主席。[1]
现状
学院现有约1500名学生,有50多位全职教师,其中教授18位,副教授20位,讲师9位,具有博士学位者占58%。[1]
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法、国际法共9个硕士点,实行弹性学制2-3年。另外还设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点,学制3年。设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法律经济学3个博士点,学制3年。[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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