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虐童事件
事发经过
当事人颜艳红,1992年出生,温岭市新河镇横塘头村人,毕业于温岭市教师进修学校。2010年,通过面试被温岭市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录取,担任小二班老师。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颜艳红,自入职起就对工作产生极度的厌倦,并酗酒抽烟。2012年10月,她将数张虐待儿童的照片(包括扔儿童进垃圾桶、强迫男童亲吻女童或男童、强迫男童露阴、提拽男童的耳朵悬空等)传给网友,后者看后震惊并将信息付诸公开。颜艳红随即被蓝孔雀幼儿园开除[1]。
警方介入
2012年10月25日,温岭市公安局刑事立案,颜艳红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29日,温岭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温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同年11月5日,温岭市公安局向检察机关撤回案件,继续侦查。11月16日,温岭市公安局官方公布:
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艳红。 | ||
——温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 |
16日,颜艳红被警方释放。同日,温岭市政府新闻办向媒体发布消息确认此事[3]。
舆论
尽管此事引起了民间勃然大怒,中央电视台评论员王志安却对颜艳红的虐童行为辩护,表示“颜艳红揪着耳朵提起来的孩子,放下来之后,笑了。”[4]“……孩子被扔到垃圾桶里。如果真是‘扔的’,那可以确定是虐待无疑。可是,今天办案的警察告诉我,他们调查,现场颜艳红是把孩子‘放’进去的,不是‘扔’的。”[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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