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應麒
浦應麒(1495年—?年),字道徵,號后巖,南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浦應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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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春坊左贊善兼修撰 | ||
籍貫 | 南直隸常州府無錫縣軍籍 | |
字號 | 字道徵,號後巖 | |
出生 | 乙卯年五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陸氏 | |
親屬 | (子)浦懋南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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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五月二十三日生,治《書經》,由國子生中式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六名,第二甲第七十三名進士。觀刑部政,選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翰林院编修,十八年二月陞左春坊左赞善兼修撰,二十二年与秦鳴夏典顺天府乡试,二十三年八月因刑科给事中王交、王尧日论劾甲辰科考案,并追论顺天乡试主考秦鸣夏、浦应麒阿奉輔臣翟銮之罪,詔廷杖六十,革职闲住,止[1][2]。
参考资料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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