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霖

浦霖(?—1795年,是中國清朝大臣,浙江嘉善人。

乾隆三十一年(1764年)丙戌科进士,授户部主事,後迁郎中。外授湖北安襄郧道,乾隆五十年七月(1785年8月)任湖南巡抚。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累迁福建巡撫,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任内不恤民事,漳州泉州水灾,米价腾贵,民不聊生,置若罔闻。与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共同贪纵不法,索贿受馈,即福建大獄案。被参劾后,与伍拉纳被逮送京,乾隆六十年(1795年),论罪斩决。抄家,得金七百两,银二十八万多两,田舍值六万。

參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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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3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339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前任:
雅德
福建巡撫
1785年
繼任:
徐嗣曾
前任:
陆耀
湖南巡撫
1785年—1790年
繼任:
冯光熊
前任:
徐嗣曾
福建巡撫
1790年—1795年
繼任:
姚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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