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稹
潘稹(1428年—?),字景澂,直隸廬州府六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順庚辰進士出身。官至四川左布政使。
潘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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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左布政使 | ||
籍貫 | 直隸廬州府六安州 | |
字號 | 字景澂 | |
出生 | 宣德三年(1428年)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親屬 | 子 潘鏜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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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九名。天順四年(146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六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二十六名。成化末年累官布政使。弘治元年(1488年),給事中宋琮、御史俞俊等參劾諸官,潘稹等以「素行不謹」致仕[1][2]。
参考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十》:弘治元年閏正月乙酉 吏科左給事中宋琮等、湖廣等道監察御史俞俊等,交章劾奏巡撫都御史賈奭、左鈺,布政使潘稹、周瑛,參政邵新、吳忱、張鼐,副使石玉,僉事李珊、徐完、李茂、任彥常、李萼,行太僕卿關宗,苑馬卿王璽,知府歐陽雍、許仁、邵有良、陳琮、劉珍、杜學、袁清、項澄、李廷美並都轉運鹽使司同知徐福、張盛等俱素行不謹;都御史宋旻、劉潺,府尹吳玘、冕,布政使周正、吳中、盧雍、孫逢吉、夏寅、秦夔、劉珂,僉事彭頎,知府江豫等俱老懦無為;都御史吳節、丘鼐,副使李廷、楊純,僉事蹇霆、張善昭各陛遷不協人望,俱乞照朝覲例黜退,仍乞敕都察院轉行各巡撫、巡按會同布、按二司考察所屬官,黜其太甚者以裨新政,詔不協人望者照例降用,其餘俱致仕。
- 《萬姓統譜卷二十五》:潘稹〈字景㣲合肥人天順進士任御史亮節直聲為流輩所推歴官左布政使為人悃愊無華與人交無町畦。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 《天顺四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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