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輝注
生平
景興四十三年(1782年),潘輝注出生在山西處國威府安山縣栗柴總瑞圭社(今河內市國威縣柴山社瑞圭村),是潘輝益的第三子。他自幼好學,六歲時便跟隨舅舅吳時任學習。嘉隆六年(1807年)、十八年(1819年),潘輝注先後兩次參加鄉試,考中生徒[1]。但潘輝注一直鬱鬱不得志,直到明命二年(1821年)他編纂的《歷朝憲章類誌》刊行之後,才獲得明命帝的賞識,授翰林院編修一職。
明命六年(1825年),潘輝注作為副使出使清朝。歸國後任承天府府丞,明命十年(1829年),改授廣南協鎮。明命十二年(1831年),再次作為副使出使清朝。翌年被譴,降職出洋效力,前往荷屬東印度的首府巴達維亞(今雅加達)公幹。歸國後,於明命十五年(1834年)授工部司務。不久以生病為由辭官退隱。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病逝於山西省廣威府先豐縣青梅總青梅社(今河内市巴位县万胜社),時年虛齡59歲。
注釋
- 西山和阮初規定,鄉試四場全中為鄉貢,中三場為生徒。
參考文獻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十八 潘輝湜傳 附從弟潘輝注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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