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县城墙

灌县城墙,为原灌县县城城墙,位于中国四川省都江堰市。现存宣威门及部分墙段。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宣威門古城牆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
時代明代清代
編號91
登錄2012年7月16日
重建的东门——宣化门

历史

明弘治年间,知县胡光将原夯土城墙改为石墙,奠定了灌县县城基本格局。

2010年,宣化门重建[2]

城门

城墙东为宣化门,南为导江门,西为宣威门,北为镇江门。

簡介[3]

宣威門古城牆位於四川省都江堰市灌口鎮西街,為原灌縣城西門。始建於宋,明弘治間改木結構城門為石結構,而雉碟則用大青磚砌就。宣威門城牆,西起鬥犀台,依玉壘山脊向東蜿蜒繞至城北止,長約2千公尺,總面積為13200平方公尺。1988年,被灌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参考文献

  1.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2015-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8).
  3.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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