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鴻柱
生平
1978年2月,從大韓民國法務部檢察局以及漢城地檢(現首爾地檢)檢察官晉升為法務省檢察局以及漢城高等檢察廳檢察官[2]。1979年的朴正煕暗殺事件當時,他正擔任中央情報部對北政策局長。自1982年起的5年間,擔任國家安全企畫部次長。1987年到1991年為止,擔任法制處處長,而1991年到1993年之間擔任駐美大使。
後以金・張法律事務所的顧問律師身分活動。
參考資料
- 《大韓民国議定総覧》、国会議員総覧出版委員会、1994年
- 현홍주 - 大韓民国憲政会
註釋
- . [2017-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7).
- . 경향신문. 1978-02-07: 3 [2009-05-07].
外交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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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朴雙龍 |
韓國常駐聯合國代表 第13任:1990 - 1991 |
繼任: 盧昌熹 |
前任: 朴東鎮 |
韓國駐美國大使 第14任:1991 - 1993 |
繼任: 韓昇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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