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萬祚

王萬祚—1612年),字君錫,號二固浙江台州府臨海縣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进士,释褐當塗令,甫至,先问大姓主名,为积害者得若干人,悉法治之,诸豪屏息。革羡耗,严保甲,政声大著。父忧归,服闋,补汝阳,值邑灾,单车问民疾苦,为请缓岁徵,民感激,急公额赋早足。三十七年擢南福建道御史[2],以张神武激变事,疏劾四川巡抚乔璧星[3]。弹劾不避权贵,四十年奉差下江[4],贪墨吏望风避去。所纠皆大僚大奸,而纤屑猥细者置不问,差甫峻而逝[5]

参考

  1. 《浙江通志》:王萬祚,临海人,乙未進士。
  2. 万历三十七年八月,授礼部主事徐绍吉、中书舍人归子顾为给事中,绍吉户科、子顾工科。行人姚镛、潘珙、刑部主事王万祚、巫山县知县张惟任、贵县知县容大德,各试监察御史;镛山东道、珙四川道、惟任贵州道、万祚南福建道、大德南山西道。
  3. 万历三十八年四月,四川巡抚右副都御乔璧星以引疾兼闻言恳赐放归,不允。以张神武激变事为南御史王万祚所劾也。
  4. 万历四十年四月,命南京御史王万祚巡视下江。五月戊午,南京巡仓御史王万祚奏请查南粮欠数自二十八年起至三十九年止,各省直未完本色、折色各多少不等,皆额徵岁派,上系内府上供祼将大典,以及文武衙门俸粮、官军衣食、冏牧草料、水陆兵饷所自出,乃逋欠若此,在官在民皆不可知,乞 明旨督责抚按衙门核实徵解,并请促总督侍郎蚤趋任事。
  5. 《台州府志》
  • 《明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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