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敬
王元敬(1517年—1603年),字廷臣,號古林,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元敬 | ||
---|---|---|
大明南京兵部右侍郎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 |
出生 | 正德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 |
逝世 | 萬曆三十一年 | |
配偶 | 娶毛氏 | |
出身 | ||
|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九名,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1][2]。知许州,以清廉著稱。升刑部员外郎、郎中,出任荆州府知府,萬曆元年(1573年)五月升山东副使、整饬曹州,五年正月升福建右参政,七年九月升山东按察使,八年七月升广东右布政使,十一年正月升本省左布政,十一月升應天府府尹,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不久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六年九月因房寰、张鼎思揭奏一事被革职閑住,三十一年十一月恢复原职,十二月去世[3][4],享年八十七。
参考文献
-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九十一》:万历三十一年十二月,南京兵部侍郎王元敬卒。元敬浙江山阴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许州知州,升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荆州知府、副使、参政、按察、布政使、应天府尹,升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寻升南兵部侍郎,告病。后以江西副使房寰被论,波及禠职闲住,寻奏辩复职,未几卒于家。
- 《山阴县志》:王元敬,字廷臣,嘉靖己未进士。知许州,以清亷著。厯迁山东按察使,诛大奸朱孔学等,升广东布政。时奉诏度田,以溢额为功,元敬檄属县据籍为主,无妄增额。寻以应天巡抚致仕。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趙賢 |
明朝荊州府知府 1570年-1573年 |
繼任: 林紹 |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