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倫

王同倫1531年—?),字仲行,號明斋,河南衛輝府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同倫

大明兵部主事
籍貫 河南衛輝府輝縣
出生 辛卯年四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张氏,继娶劉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乙卯科(1555年)河南鄉試第三十九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直隶贵池县知县,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改任直隸丹徒縣知縣[3]。三十八年升兵部主事,致仕。

家族

曾祖王昭;祖父王煦,贈知縣;父王垽,府同知。嫡母劉氏(贈孺人);繼母姜氏(封孺人);生母李氏[4]。兄王同文(舉人)、弟同遊(生员)、同和、同芳。

参考文献

  1.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一·職官表》頁十一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樊倣
直隸丹徒縣知縣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上任
繼任:
劉士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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