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震
王孟震(1563年—1636年),字啓胤,别號筠蒼,山東淄川縣三台庄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
王孟震 | ||
---|---|---|
大明通政使司左通政 | ||
籍貫 | 山東淄川縣 | |
字號 | 字啓胤,號筠蒼 | |
出生 | 嘉靖四十二年癸亥(1563)十一月十九日 | |
逝世 | 崇禎九年丙子(1636)十月初七日 | |
出身 | ||
|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觀政都察院,以母丧归。服除,始謁選授行人。二十八年庚子典貴州鄉試,三十二年甲辰父丧归,三十五年丁未起補原職,奉命迎取福清相公(葉向高)入朝,役竣,擢浙江道監察御史。三十八年庚戌奉勅巡按遼東,未行而例轉。四十一年癸丑,授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巡冀寧道,四十三年乙卯提調山西省鄉試。尋轉按察司副使,分守河東道。四十五年丁巳(1617)察處罷職,越數年天启三年癸亥(1623)起复補河南理問,旋陞工部營繕司主事。四年甲子(1624年)陞都水司員外郎,歷郎中,尋改光禄寺寺丞。五年乙丑(1625年)陞尚寳司卿,八月陞通政使司左通政[1]。魏忠贤柄政,以黨附異類,竟削奪歸。天启七年,崇禎即位,复旧官。鐫一石章自號霞鄰主人,搆一別墅,約二三故舊效香山九老之社,刻觴政曰:勿談席外事,勿牽席外人,勿以禮相繩,勿以言相上,犯者罰以金谷酒數。尤善為小品歌曲,興至輒命家僮歌以侑酒,奮袖低昂,蹋足為節,不自知其拓落不偶也。
家族
曾祖王经,祖王宗道,父王度,號方嶼,長垣縣丞贈左通政,母蘇氏,贈恭人。
元配賈氏,男六人:兆生、蕃生、福生、寅生、東生,俱邑庠生。又晚年育幼男。
參考文獻
- 《中憲大夫通政使司左通政筠蒼王公墓誌銘》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