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宜林
王宜林(1956年9月—),江苏赣榆塔山镇人[1]。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2]。
王宜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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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 | |
任期 2015年5月—2020年1月 | |
前任 | 周吉平 |
继任 | 戴厚良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
任期 2015年5月—2020年1月 | |
前任 | 周吉平 |
继任 | 戴厚良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 | |
任期 2011年4月—2015年4月 | |
前任 | 傅成玉 |
继任 | 杨华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 | |
任期 2011年4月—2015年4月 | |
前任 | 傅成玉 |
继任 | 杨华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6年9月(67歲) 中国江苏省赣榆县塔山镇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华东石油学院 |
从政经历
- 1982年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地质专业,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院长。
- 1996年6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兼勘探总地质师。
- 1999年9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党委副书记、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 2001年6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党委书记,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 2002年石油大学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工学博士学位。
- 2003年7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 2011年4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2]。
- 2012年11月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 2015年5月,改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3]。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4]。
- 2024年0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
违纪通报
2016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徐福顺、王宜林、杨华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这份文件编号为“中纪通【2016】6号”的通报指出徐福顺、王宜林、杨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要问题包括“在党中央持续高压的态势下,依然多次公款吃喝,提供高档酒水和香烟”,以及“并未报国资委审批的情况下违规购买北京金湖度假村,共花费公款9.497亿元”等[6]。
参考文献
商界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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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吉平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5年5月-2020年1月 |
繼任: 戴厚良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5月-2020年1月 | ||
前任: 傅成玉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4月-2015年4月 |
繼任: 杨 华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 2011年4月-201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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