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欽

王文欽15世紀—16世紀),宗堯筆峯廣東南雄府保昌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文欽是弘治二年(1489年)廣東鄉試舉人,六次參加會試都落第,授松陽知縣,為官真率自信、胸無城府,其時劉瑾專權,賄賂盛行,他因為恬淡正直,忤逆上級被罷官,更遭劉瑾誣陷罰米三百石無法上繳,得南雄知府王啓代為捐輸才能解決。

他家居三十多年,以詩文自娛,始終廉靜無求,晚年眼睛看不清書本,每天端坐在門前,士子來到就叫他們朗讀經史,九十歲才去世,貧窮的無法殮葬,保昌知縣徐雲路得知他的賢行,捐款興建墓穴讓他的遺體能下葬[1]

引用

  1. 道光《直隸南雄州志·卷二十五·列傳一》:王文欽,字宗堯,號筆峯,孤貧力學,宏治己酉舉亞魁,六上春官不第,初授浙江松陽知縣,真率自信、不立城府;時劉瑾弄權,賄賂盛行,文欽以恬淡質直忤上官罷歸,瑾復坐以事罰米三百石輸邊,貧不能辦,郡守黃巖王啟代輸之。家居三十餘年以詩文自娛,廉靜無求始終一節,晚年目昏終日端坐,門士至則令其朗讀經史,傾耳聽之,尤惓惓接引後進,年九十以壽終,貧不能葬,保昌令武康徐雲路聞其賢,捐貲窆焉。 見《譚次川文稿》續訂

參考文獻

  • 道光《直隸南雄州志》·卷二十五·列傳一
官衔
前任:
潞弼
明朝松陽縣知縣
弘治年間
繼任:
陳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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