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淵 (民國)
王淵(?—),媒體形容為「雨衣大盜」,共犯下台北市三起運鈔車搶案,造成兩名保全受傷,一名保全死亡,共得手4086萬元。[1]。2013年12月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110萬元確定。
本案件於2012年被改編成廉政英雄戲劇系列劇情。
涉及案件
一開始警方認為「雨衣大盜」在台北犯下以下七件運鈔車搶案
- 2002年10月21號:中信證券南京分公司,涉案金額:206萬9376元
- 2004年8月11號:台新銀行復興分行,涉案金額:476萬5966元
- 2005年12月8號:台灣企銀南京東路分行,涉案金額:1157萬元
- 2007年4月20號:合作金庫中山分行,涉案金額:1679萬元,2名保全中彈,1死1重傷
- 2008年4月21號:台北萬華青年郵局,涉案金額:430萬元
- 2009年3月6號:國泰世華銀行,涉案金額:278萬4177元
- 2012年3月26號:台企銀南京東路分行,涉案金額:1250萬元,1名保全員雙腿中彈
王淵本人坦承和警方的DNA和彈道證據顯示他犯下其中三起搶案,2005和2012年台企銀搶案、2007年合作金庫搶案。造成兩名保全受傷,一名保全死亡,總共得手4086萬元。[2] 其他四案,目前尚未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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