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秦丰
王秦丰(1957年9月—),浙江安吉人。男,汉族。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78年10月在中山大学哲学专业学习,1982年7月毕业后长期在中央部委工作,早年在劳动人事部曾任编制局副处长,人事部地方机构编制司处长。
1994年4月,任中央编办综合司副司长。1997年7月,任中央编办综合司司长。2001年10月,担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挂职)。2003年7月,任中央编办行政体制与机构改革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1月,任中央编办四司司长。
2004年3月,王秦丰再度外调挂职,任青海省长助理(挂职)。2004年7月任中共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年8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二局局长。2010年5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
2015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2018年1月10日被免职。
王秦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3]。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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