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案
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简称王立军案,指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于2012年9月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犯有徇私枉法罪(参见海伍德死亡案)、叛逃罪(参见王立军事件)、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而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一宗刑事案件。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 | |
---|---|
案件背景 | 海伍德死亡案 王立军事件 薄熙来事件 |
公诉机关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
公诉日期 | 2012年9月5日 |
被告人 | 王立军 |
公诉罪名 | 徇私枉法罪 叛逃罪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 |
审理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宣判日期 | 2012年9月24日 |
宣判结果 | 有期徒刑十五年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其他 | |
调查机关 | 成都市国家安全局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庭审情况
2012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受理此案。王立军被控犯叛逃罪和滥用职权罪部分,因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于9月17日不公开审理;此案徇私枉法、受贿部分,于9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4][5]
- 合议庭
- 审判长:钟尔璞(成都中院副院长)
参考文献
- .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21).
- . [201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4).
- . [201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2).
- . [201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1).
- . [201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3).
- 新华网成都2012年9月24日电(记者李斌、杨维汉):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 [2012-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2).
- . [2012-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2).
外部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媒体
- 新华社北京2012年4月10日电 授权发布:公安机关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进行复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华网 2012年4月10日23:00:38)
- CCTV-13新闻视频:公安机关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进行复查(中国网络电视台 2012年4月10日23:03)
- 在法律的天平上--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华网 2012年9月19日17:40:14)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