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生
王道生(1947年2月—),湖南石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王道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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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 |
任期 1997年—1999年9月 | |
前任 | 卞翠屏 |
继任 | 刘爱才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47年2月(76歲) 中華民國湖南省石门县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向菊 |
伴侣 | 郭麗麗 王姓女子 |
儿女 | 王健 |
生平
1968年8月参加工作,曾出任中共洪江县(今洪江市)委书记,怀化地区副专员。1997年,王道生出任中共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1999年9月,王道生出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1]
落马
王道生出任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便利从永州一家卷烟厂挪用公款1,000万元,交给一外商,并且帮助外商低价收购永州市一家国有的四星级南华大酒店,王道胜获得外商巨额现金回赠。[2]
王道生出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期间,儿子王健原本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在父亲帮助下调到湖南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父子两人牵涉永连高速公路(永州市至广东省连州市)案,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1万元。[2]
2004年12月24日,王道生从1996年10月至2004年4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分别伙同儿子王健、情妇郭丽丽、妻子向菊收受陈和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01万余元,其中王健参与收受贿赂203万元。[2][1][3]长沙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道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儿子王健犯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没收财产20万元。[2][1][3]
家庭及私生活
- 妻子:向菊,王道生分配至怀化时认识之后结婚,在湖南省邮电部门工作[2][4]
- 儿子:王健,原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后来调到湖南投资有限公司[2]
- 女儿:已经定居国外[2]
- 情妇郭丽丽:王道生的第一个情妇郭丽丽,两人在怀化相识。[4]王道生任中共洪江县委书记时,郭丽丽是洪江县招待所一名服务员。[4]王道生调任怀化地区副专员,帮助郭丽丽转了干,调到怀化行署驻长沙办事处。[4]但是因儿子王健和郭丽丽女儿谈恋爱,两人“感情破裂”。[4]
- 情妇王某:王道生在永州市期间和王某相识,王某是一家酒店老板娘。[4]1999年中秋两人确立情人关系,王道生调到省政府后,王某跟着来到长沙市投资开张了两家酒店,依靠王道生的受贿钱支撑经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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