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钟声
王钟声(1889年—1911年12月3日),原名希普(一说字熙普),艺名钟声,原籍浙江上虞(今上虞市),清朝末期戏剧家。
王钟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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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9年 浙江上虞 |
逝世 | 1911年12月3日 天津 |
籍贯 | 浙江上虞 |
生平
王钟声自幼聪敏好学,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至上海学习外文。甲午战争(1894年)战败后,王钟声深为清廷的腐败而厌恶。光绪二十四年,他自费到德国攻读法政。光绪三十二年,学成回国后,初在广西巡抚处当幕僚,后任法政,兵堂监督和洋务局总办。他认为中国要富强必须革命,革命要靠宣传,“宣传的办法,一是办报,二是改良戏剧”[1]。次年,不顾家庭阻拦,离开广西到上海,在马相伯、汪笑侬等人帮助下,组织起中国第一支新戏剧团“春阳社”,专演新戏[2]。不久,在上海公演话剧《黑奴吁天录》,他在剧中扮演女奴“意思赛”[3],得到广泛赞誉[4]。光绪三十四年,他又和任天知等创办中国第一所话剧学校通鉴学校,以培养新剧人才。他表演出色,深受观众喜爱[5]。他带团先后在上海、杭州等地演出[6]。
宣统元年(1909年),王钟声带团到北京,与京剧演员杨小楼、梅兰芳等同台表演,宣统三年年初,在京津各剧场演出《热血》、《鸣不平》、《官场现形记》、《秋瑾》、《徐锡麟》等戏,编演的新剧有《张文祥刺马》、《官场现形记》和《宦海潮》等,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7]。同年7月,被清朝当局拘捕押回浙江原籍。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后,他参加上海的武装起义。不久,到天津,准备发动天津起义。12月2日,被直隶总督陈夔龙联通租界领事馆和警察局逮捕。次日,在刑场上仍连声大骂陈夔龙是奴才[8]。后连中三枪,壮烈牺牲[9][10]。
参考
- 梁淑安. . 2011-08.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8—9. ISBN 978-7-5097-2055-4.
- 于嘉茵. . 北京:东方出版社. 2013-01: 18—19. ISBN 978-7-5060-5153-8.
- 王修智主编. .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7.08: 1062. ISBN 978-7-209-04308-3.
- 赵矢元主编. .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5.03: 424.
- 田本相,宋宝珍著. .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2013.08: 22–23. ISBN 978-7-5382-9995-3.
- 夏征农,陈至立主编;熊月之等编著. .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3-12: 199. ISBN 7-5326-4071-X.
- 李松林主编;凡理撰写. . 1998.06: 396. ISBN 7-212-00630-0.
- 过世杰编. . 乌鲁木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 2005.01: 22–23. ISBN 7-5371-3129-5.
- 朱文华,许道明主编. .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4.03: 1141. ISBN 978-7-5520-0430-4.
- 吴海林,李延沛编. .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3.11: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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