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飞
王凤飞(1903年10月—1933年),江西省南昌县人。曾用名王洪飞、王鸿飞、王凤非。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
王凤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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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3年10月 江西省南昌县 |
逝世 | 1933年 |
籍贯 | 江西省南昌县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生平
王凤飞自幼随做乡村塾师的父亲读书识字。10岁到裱画店当学徒,两年后回家务农,后在农村摆小摊维生。1926年,参加方志敏领导的农民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2月,出席江西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4月成立南昌郊区青云谱农民协会,被选为委员长。同时成立中共南昌近郊特别支部,任组织委员。5月初组织率领郊区农协会员在南昌城举行游行示威纪念五一劳动节。中国国民党清党后,1927年7月底,出席中共江西省委会议,积极发动近郊区农民从人力、物力上支持南昌起义。1927年1 1月至1929年1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常务委员(1927年12月起),兼管南昌郊区党的工作。1928年2月至5月,任中共江西省委组织科负责人[1]。
1928年5月至1929年10月,王凤飞任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领导恢复南昌郊区党的组织,进行秘密的革命宣传和组织,准备发动农民暴动。1928年5月,作为江西党组织代表,同张世熙、曾文甫一起赴苏联莫斯科。6月至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号为15号。被选为大会主席团委员,并担任大会政治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职工运动委员会、农民土地问题委员会、苏维埃委员会、青年妇女委员会、湖南委员会、南昌暴动问题委员会、广州暴动问题委员会委员[2]。会上曾对党的政策及党务工作提出意见。在6月27日在大会讨论政治报告时发言,汇报了八七会议以后江西党的工作;同日还作了补充发言。7月8日,主持大会主席团第十四次会议,听取选举委员会对六届中央委员预选名单51人的介绍。当选为中共第六届候补中央委员[3]。
中共六大结束后即回到江西,参与领导筹备并召开了中共江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仍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部长。先后深入九江、吉安等巡视指导党的工作,参与省委领导。加强农村革命根据地党组织建设。1928年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至1931年1月)。1929年10月至1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1929年底,中共江西省委遭到严重破坏,王凤飞转至上海继续坚持革命斗争[4]。
1930年7月至9月,王凤飞任上海吴淞区行动委员会书记,1930年9月至12月;1931年1月起,任中共闸北区委书记。1931年1月,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被递补为中央委员。在会上对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表现不满,要求党中央召开紧急会议,遭到全会否决。会后参加罗章龙等分裂党的“非常委员会”,公开宣传反对四中全会,并组织闸北第二区委[5]。为此,1931年1月下旬被解除中央委员职务,但仍为共产党员。1931年秋,王凤飞离开上海,前往鄂豫皖革命根据地。1933年,牺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民政厅认定为革命烈士[6]。
参考
- 廖盖隆主编. .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1.06: 110. ISBN 7-5035-2234-8.
-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4.01: 152. ISBN 978-7-5098-209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 .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1.12: 2–4. ISBN 7-5073-1101-5.
- 李蓉,张延忠主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4.06: 186. ISBN 978-7-5098-0330-1.
- 戴茂林著. .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13.05: 145. ISBN 978-7-205-07627-6.
-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11: 729–730. ISBN 7-80136-9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