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靈

王鳳靈1497年—?),字應時,號筆峯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鳳靈

大明廣西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竈籍
字號 字應時,號筆峯
出生 弘治十年(1497年)六月二十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翁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淮陽急稿》

生平

先世王發從舅氏姓吳。正德十一年(1516年)與兄吳鳳儀同中丙子科福建鄉試,列第八十四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聯捷丁丑科會試第五十一名,二甲第九十六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刑部主事,恢復王姓。歷升員外郎、郎中,年未三十,出為湖廣襄陽府知府,以母喪歸。嘉靖九年(1530年)服闕,起為淮安府知府[3],在淮五年,十三年(1534年)七月擢陝西提學副使,未抵陝,十四年(1535年)正月考察降用。起補山東副使、兵備霸州,升廣西參政,未赴,以考察罷歸[4]

家族

曾祖王文傑;祖父王止敬,贈太常寺博士;父王玉和,嫡母林氏;生母戴氏。慈侍下。兄王鳳翔、王鳳澤、王鳳儀(貢士、亳州學正)、王佐、王伍、王儼[5]。伯父王玉榮,成化壬辰進士,官御史。

参考文献

  • 《陕西提学副使王凤灵传》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淮安府志·卷八》
  4. 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王鳳靈,字應時,莆田人,正徳丁丑進士,授刑部主事。時宦官張銳、都督錢安等以死罪詔減戍,聽納贖,鳳靈疏論:銳等為逆瑾爪牙,錢寧羽翼,非交通宸濠,則結好江彬,請誅之以伸國法,不報。給事陳洸有罪,世宗以議禮故庇之,鳳靈又言:議禮自議禮,犯罪自犯罪,何得援此以淹彼?時論韙之。出知襄陽府,以母喪歸服闋,補知淮安,疏請蠲秋糧雜賦,出餘鹽銀數千以賑民。厯廣西參政歸。所著有《淮陽急稿》行世。
  5.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徐咸
襄阳府知府
嘉靖五年(1526年)任
繼任:
鄭氣
静海人正德庚午举人
前任:
葛木
淮安府知府
嘉靖十一年(1532年)任
繼任:
袁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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