珏堡

珏堡法語:),位於香港九龍塘安域道8號,背靠窩打老道,近獅子山隧道口,是長江集團發展的豪華住宅項目。物業前身為福景苑。[1]物業樓高8層,1梯4伙設計,提供31個面積約1,673至2,052平方呎的上下兩層複式單位,於2013年5月入伙(11年樓齡)。

珏堡東面
珏堡西面及入口

歷史

長實在2005年以強制拍賣方式收購九龍塘安域道4至22號的福景苑,並重建作新樓盤,雖然根據分區計劃大綱圖,該地段可興建13層高住宅,但地契卻列明樓高不得超過9層,因此長實向屋宇署提交圖則時,只興建8層高的住宅,樓面面積約4.81萬平方呎。珏堡於2012年10月開售,平均呎價1.8萬元,買家當中8成為用家,2成屬投資客,內地客僅佔1成。[2]

天台無欄問題

有線電視於2013年5月4日播出的節目樓盤傳真發現,其中最頂兩層7至8樓複式單位,在售樓時更包括天台。不過現樓由頂層單位天台,是要用棍拉下室內維修梯,再打開上面的「天窗」爬上去,而天台四周並無圍欄,根本不能使用。除非得到屋宇署批准,若業主想自行加設圍欄,便屬僭建。按該節目展示的D座7至8樓連天台複式單位為例,售價為2,931萬元,比5至6樓複式單位的2,869萬元售價僅高2%(即62萬元)。

有報章翻查屋宇署的建築圖則,清楚顯示該天台並沒有圍欄,更寫明屬於不能進入的天台,只作維修用途才能進去。然而,買賣合約內的圖則沒有列出該要求,更寫明業主有權使用和享受單位連天台。而網上上載的售樓說明書中的天台圖則,並沒有顯示天台有否圍欄,以及是否可任人進入。

建築師學會前會長林雲峰表示,估計長實興建珏堡時,受分區計劃大綱圖高度限制而「起到盡」,唯有不在天台興建圍欄。他指出,法例列明讓人進入的天台,必須興建一定高度的圍欄,否則屬違法。根據《建築物(建造)規例》第8條,可到達的屋頂必須有1.1米防護欄障,最低的150毫米須為實心,除非通往屋頂的通道只作保養工程所用。

律師黃國桐表示,雖然買賣合約將天台作為「其他面積」,但發展商不可能「送」天台,一定已計算入樓價當中,然而買入的天台既沒有與其他單位的天台分隔,甚至連圍欄也沒有,除了擺放雜物外,根本不能使用。

湯家驊指出,長實向屋宇署申請建築圖則時指天台屬不能進入,卻將出入口設在住宅單位內,並在買賣合約寫明可使用及享受該天台,等同誤導買家,倘若於一手樓銷售新法例實施後出現這情況,便屬違例。根據一手樓銷售法例,一些只有賣方知悉,但公眾不知悉的資料,而又對買家享用住宅物業造成重大影響,便必須向買家列明。[3]

事件

2012年9月26日,逾百工人於物業對開的義德道拉開橫額阻欄交通,試圖追討3至9個月的欠薪。[4]


參考

  1. 珏堡全數獲預留 存檔,存档日期2012-12-31.《星島日報》2012-10-02
  2. . [2013-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28).
  3. 明報:長實賣無欄天台惹誤導質疑 (2013年5月5日) 存檔,存档日期2013年5月6日,.
  4. 判頭拖薪工人圍「珏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蘋果日報》2012年09月26日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