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科举制度
歷史
早期琉球並無官方的教育機構,也沒有相應的考試選拔制度。各大士族都在自己的府邸裡設有私人教學機構,但不收家族以外的學生。1718年,程順則奉命在至聖廟中創立琉球歷史上第一個公共教育機構——明倫堂,為琉球的儒學教育奠定了基礎。[3]
琉球也定期向中國派遣官生(留學生),每次定額四名。不過由於當時琉球的教育水平較為落後,往往四個名額都被久米村出身的人物所佔據。[3]
為了提高琉球人的教育水平,尚温王於1798年(清朝嘉庆3年、日本宽政10年)接受國師蔡世昌的建議,在王府之北建立国学。國學中設講解師一員,按司奉行、親方奉行各一位,附設中取筆者各二名。又建乡学三所,設講解師一員,又設奉行、中取等職以管理學務。国中士族子弟由乡学选入国学。尚温王作《国学训饬士子谕》,说明琉球学习中华文化,开设科举(称为“科”)以選拔人才。不過琉球的科舉形式远比中国简略,分為初科(沖繩語:)、再科(沖繩語:)兩級,也不见有进士、状元等稱謂记载,只是成绩优异者可保举做官。官生的四個名額也由國學中最優秀的人才中選出,其中對久米村人的名額被限制為兩名。[3]
直到1879年日本侵入琉球,琉球国灭亡为止,国学科举不断。[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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