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雅嵐

申雅嵐韓語:1986年9月23日),又译申一榄申雅蘭,韩国击剑运动员。[1]

2013
世界大學運動會獎牌記錄
代表
擊劍
1 銅牌 2011年深圳 個人銳劍
1 金牌 2013年喀山 個人銳劍
1 銀牌 2013年喀山 團體銳劍
{{{c4}}}
{{{c5}}}
{{{c6}}}
{{{c7}}}
{{{c8}}}
{{{c9}}}
{{{c10}}}
{{{c11}}}
{{{c12}}}
{{{c13}}}
{{{c14}}}
{{{c15}}}
{{{c16}}}
{{{c17}}}
{{{c18}}}

教育

2005 - 2009年,韩国体育大学

2002 - 2005年,女校,錦山郡,韩国.

职涯

2006年 多哈亚运会 - 女子国家击剑队

2010年 广州亚运会 - 女子国家击剑队

2011年 深圳夏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 女子国家击剑队

2012年 伦敦奥运会 - 女子国家击剑队

2012年夏季奥运会

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重剑半决赛中,申雅嵐因为一个争议判罚,而败给了布丽塔·海德曼

在进行至5比5和局后,比赛就进入了计时1分钟的驟死賽。由于申雅嵐事先就已获得了优先权,因此可以在对手无法获取任何分数的情况下胜出。 就在比赛的最后一秒钟,错误的计时造成时钟归零。因此裁判决定让完整的一秒钟附加于计时器上,也间接让海德曼获得了取胜分。可是,这关键的最后一秒竟然容得下两次的攻击与两次的计时重启,让观众都认为计时错误地冻住了。而这不寻常的事故,让双方在短于规定中距离的情况下进行比赛。这时的海德曼急促地进攻,申雅嵐则尽量与外围线保持一定的距离。[2]

韩国对此作出上诉,指海德曼的攻击是在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根据击剑的规则,在比赛官员审议期间,选手是不得离开会场的,而因此申雅嵐就在赛道上呆等了一个小时。[3]除此之外,韩国代表也必须支付一笔费用以让上诉能获考虑。根据国际击剑总会的规定,所有上诉是必须以80美金作抵押,以预防恶意上诉的情况发生,而如果上诉并无恶意之嫌,抵押将会被退款。[4]韩国上诉的结果是,维持原判。

在观众热烈欢呼声中,申雅嵐重新回到铜牌争夺战的舞台,但最后还是惜败于中国选手。[5]

随后,国际击剑总会决定为她追颁一面特别奖牌,以示歉意。[6]申雅嵐拒绝了此献议,并表示:“它依然无法安抚我,因为它不是奥运奖牌。我不接受这个结果是因为我相信它本来就是个过失。”[7]

五天后,申雅嵐于女子團體重劍比賽获得了银牌。

參考資料

  1. Olympic Athlete A Lam Shin, London2012.com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3-01-04
  2. . [2012-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8).
  3. . [2012-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3).
  4. (PDF). [2012-08-0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7-14).
  5. South Korea protests after fencer Shin loses Olympic semifinal, saying match was over 存檔,存档日期2012-08-01.
  6. . [2012-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3).
  7. . [2012-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3).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