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英語:),简称电监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电监会于2003年3月20日挂牌成立,办公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1]。2013年将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邮政编码 100031
對外官網
影像资料


西长安街86号楼(现为国家电网总部)

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2. 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3. 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4. 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5. 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6. 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7. 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8. 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9.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10.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3]

历任主席

  1. 柴松岳(2003年3月-2006年12月)
  2. 尤 权(2006年12月-2008年4月)
  3. 王旭东(2008年4月-2011年6月)
  4. 吴新雄(2011年6月-2013年3月)

机构设置

委机关内设机构

  • 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蒋晓华
  • 国际合作部主任、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严晓路
  • 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俞燕山(副司长级)
  • 副主任:张渝
  • 副主任:陈飞
  • 副巡视员兼秘书处处长:舒京生(副司长级)
  • 副巡视员兼财务处处长:洪岚(副司长级)
  • 政策法规部(电改办)
  • 主任:王强
  • 市场监管部
  • 主任:刘宝华
  • 副主任:常建平
  • 输电监管部
  • 主任:幺红
  • 供电监管部
  • 主任:(暂缺)
  • 副主任:朱明(主持工作)
  • 副巡视员:张旭波
  • 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稽查局)
  • 主任:邹逸桥
  • 副主任:黄少中
  • 副巡视员:李悠勇
  • 人事培训部(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 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史玉波(兼)
  • 人事培训部主任:李春宁
  • 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李晶华(兼)
  • 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常务副书记:严晓路(兼)
  • 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机关工会主席:李侠(正司长级)
  • 副主任:唐义艳
  • 监察局(党组纪检组)
  • 党组纪检组组长:江岩
  • 监察局局长、中共国家电监会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晶华(正司长级)
  • 安全监管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 主任、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主任:韩水
  • 巡视员、副主任,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副主任、分党组书记:蒋锦峰(正司长级)
  • 信息中心
  • 主任:孙耀唯
  •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 主任:潘跃龙
  • 副主任:张洪波
  • 副主任:刘丽松
  • 中国电力报社
  • 社长、总编辑:白俭成(正司长级)
  • 机关服务中心(瑞驰科技有限公司)
  • 主任:蒋晓华(兼)
  • 副主任、瑞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华(副司长级)

直属事业单位

电监会直属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中国电力报社、机关服务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派出机构

目前,电监会在全国共设区域电监局6家,分别为:

  • 华北电监局,驻北京市,局长:李廷勇
  • 东北电监局,驻沈阳市,局长:王恩志
  • 西北电监局,驻西安市,局长:王天才
  • 华东电监局,驻上海市,局长:邱志健
  • 华中电监局,驻武汉市,局长:黄学农
  • 南方电监局,驻广州市,局长:郭智

设置城市电监办12家,分别为:

  • 山西电监办
  • 山东电监办
  • 甘肃电监办
  • 浙江电监办
  • 江苏电监办
  • 福建电监办
  • 河南电监办
  • 湖南电监办
  • 四川电监办
  • 云南电监办
  • 贵州电监办
  • 新疆电监办

电监会垂直领导其派出机构。

参考文献

  1. . www.chinanews.com.cn. [2023-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9-06).
  2. . www.gov.cn. [2023-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7).
  3. . 浙江检察网. 2008-04-30 [2020-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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