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貴人
白貴人(1730年—1803年),柏氏,後作柏佳氏。蘇州平民柏士彩之庶女。初為漢族民籍出身,後為正黃旗包衣第四參領第一旗鼓佐領下人。清朝乾隆帝之貴人,乾隆帝怡嬪的親妹妹[1]。
白貴人 柏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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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大清 |
姓名 | 柏氏 |
位號 | 柏常在→白貴人 |
親屬 | |
夫 | 高宗纯皇帝弘历 |
夫之父 | 世宗宪皇帝胤禛 |
夫之嫡母 | 孝敬宪皇后乌拉那拉氏 |
夫之母 | 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 |
夫之元配 | 孝贤纯皇后富察氏 |
夫之繼室 | 继皇后辉发那拉氏 |
同胞姊妹 | 怡嬪 |
生平
雍正八年六月十七日出生[2]。
乾隆七年,柏氏的家族奉旨入旗,入正黃旗通源佐領下。同年十二月,柏氏隨父母兄弟等人遷居北京。
乾隆十年進宮[3],應以正黃旗包衣佐領下人的身份,通過內務府選秀入宮,其後可能被送到內廷主位下學規矩,稱為「學規矩女子」[註 1],惟暫未見相關記錄。
乾隆十三年正月,已封為柏常在,具體晉封時間不詳[4],內廷賞賜的記錄也稱其為白常在[5]。
乾隆六十年(1795年)九月初三日,乾隆帝宣示皇十五子顒琰為皇太子,同年十二月,居常在之位長達四十多年的柏氏才象徵性地晉為白貴人[6]。
家族
乾隆初年,安寧接任蘇州織造之初,已聞知柏家在蘇州居住,著人密訪,當時柏家安分謹慎,不敢多事[7][8]。乾隆六年四月初十日,乾隆帝下旨讓柏氏的父母前往北京看望怡嬪,後來因柏士彩年已六十九歲,令其夫婦長途往返不可無親人扶侍,而且柏士彩次子併女俱幼,無人照看,所以最後允許怡嬪的父母、兄弟姐妹、兄嫂侄女等八人經水路赴京[7][9]。同年十月,柏士彩等返回蘇州。安寧在蘇州購買三十間住房,外面門戶局面俱從卑小,供其家十七、八人生活,每月再給二十兩的盤纏銀;安寧命人偷偷在柏家附近查訪,發現柏家與人發生口角後,把怡嬪的兄弟喚進內署,嚴行申飭,安寧擔心柏永吉心志未定,在外邊交遊蕩廢、倚恃內庭,而安排他進滸墅關幫管賬目,並給以衣帽銀兩,除非家中有事,否則不許擅自出署、請假[7][10]。乾隆七年,柏家奉旨入旗,入正黃旗包衣第四參領第一旗鼓佐領[7]。同年十二月,安寧將柏士彩等十一名親丁,以及九名僕人男婦送到北京;柏永吉、柏永慶每人給予披甲三兩錢糧米石,賞給住房六十一間,地七頃,每年得租銀二百二十兩,取租房二十八間,每月得租銀十兩[7][11]。
- 父:柏士彩,蘇州人,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病故。
- 嫡母:范氏,乾隆二十四年二月病故。乾隆八年五月十一日,范氏乘轎探親,路經吳縣直街地方,范氏的轎夫碰撞到賣米糕窮民沈四的幼孩,幼孩之母金氏與轎夫口角,還與范氏撕扭,范氏一時忿氣,以沈氏夫妻毆搶為由向知縣姜順蛟提出捉捕他們,但是姜順蛟差人勸范氏回家代為查究。柏士彩又往告安寧,安寧即差人諭吳縣嚴查,吳縣當日拘訊沈四,沈四因不能拘束妻子而被重責三十板,並押令沈四夫婦與柏士彩家服罪。柏士彩續告范氏遺失金簪二枝和珠子四棵,要求將沈四收監。安寧等差人接柏士彩到署反復開導,柏士彩方允寢息[13]。事後,乾隆帝不加罪譴,但要求柏家馬上回京[14]。范氏舊日虛症發作,難以起身,圖拉不時差人看問,送其參藥調理,漸已痊癒,柏士彩和范氏在八月十二日由水路起身回京。
- 生母:妾張氏,乾隆五十四年八月病故。
- 兄弟:柏永吉,原為監生,曾任造辦處郎中兼佐領等職;柏永慶,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丙子科舉人[15],後改名柏台,原任山東平原縣知縣;柏永瑞,曾在嘉庆年间任山西阳曲县典吏。
- 姐妹:除長姐怡嬪外,柏士彩次女、三女曾於乾隆六年入京,白貴人應為其中一人。
- 侄子:柏華寶,原任山西試用理問;柏華倫、柏華封,均為披甲人;柏華山、柏華玉、柏華書、柏華詩、柏華文,均為閒散。
- 侄孫:克升額、克蒙額、成裕、成善、利格、成德,均為閒散。
注释
- 皇帝看上經內務府選秀入宮或蒙古旗盟出身的女子,就會送到後宮各內廷主位下學規矩,皇后位下的學規矩女子按例都會封為貴人,如和卓氏為和貴人、拜爾葛斯氏為伊貴人。其他內廷主位下的學規矩女子按例封為常在,如霍碩特氏為郭常在、武氏為武常在。
參考
- 於善浦. . 紫禁城出版社. 2006: 183.
- 《清宮瓷器檔案全集》內《乾隆五十七年六月初一日立佛堂收貯磁鉄木石等樣供器帳》,中國畫報出版社,2008年
- 乾隆五十八年總管內務府《為正黃旗宜品常在娘娘及家人入旗清冊》,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448-060
- 《宮內等處女子嬤嬤媽媽裏食肉底賬》那常在官女子二人,家下女子一人,五月那貴人仍相同;柏常在官女子三人;林常在官女子三人,五月林貴人仍相同;揆常在官女子三人,鄂常在官女子三人
- 《清宮恭王府檔案總匯》:鄂常在、白常在、祿常在、新常在、寧常在、那常在、武常在、明常在、平常在......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又諭曰、婉嬪、循嬪、著晉封為妃。貴人林氏著封為恭嬪。陳氏、著封為芳嬪。常在錫林覺羅氏、柏氏、著封為貴人。所有應行典禮。各該衙門察例具奏
- 黃麗君. . 新史學. 2020, 31 (3): 71–127.
- 《宮中硃批奏摺》乾隆六年五月初四日安寧《奏為遵旨訪查內廷主兒之父柏士彩情形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4-01-12-0023-002
- 《宮中硃批奏摺》乾隆六年六月初九日安寧《呈內庭主兒父母柏士彩家口清單》,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4-01-14-0007-035
- 《宮中硃批奏摺》乾隆七年正月十五日安寧《奏為內廷主兒之父母柏士彩等回籍置屋並約束家屬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4-01-14-0008-023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宮內務府奏案》,第 101 冊(北京:故宮出版社,2016),頁 341-342
- 《內務府奏案》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九日總管內務府《呈為奉旨入旗清單》,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448-047
- 《宮中硃批奏摺》乾隆八年六月十六日圖拉《奏為約束內廷主兒之父母不嚴自請議處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 館藏,檔案號:04-01-01-0103-020
- 《宮中硃批奏摺》乾隆八年八月十二日圖拉《奏報差妥家人護送范氏起程回京日期》,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4-01-12-0035-025
-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六:“各科举人:乾隆二十一年丙子科,柏永慶,塞克图佐领...以上正黄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