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行政区
皖南行政区或称皖南行署区、皖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存在的省級行政區,前後存在3年多。
皖南行署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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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署区 | |||||||||
1949年-1952年 | |||||||||
首府 | 屯溪市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废除 | 195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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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渡江战役前夕,中共中央鉴于皖南没有“解放”的现实,决定暂不成立中共安徽省委,以长江为界,分设皖北区党委、皖南区党委,各自领导党政军工作[1]。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渡江战役胜利,迅速占领安徽。4月30日,占领绩溪县。至此,中共政权占领皖南全境。於5月7日在徽州屯溪市(今黃山市屯溪區)設立皖南行政公署。同年7月,行署駐地遷往蕪湖市。1950年2月改屬華東軍政委員會。
1951年12月20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的决定,皖南人民行政公署駐地遷往合肥市,與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署辦公。1952年1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安徽省委,撤销皖北、皖南区党委。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1]。安徽省由此成立,省會合肥市。
行政區劃
1949年皖南行署駐蕪湖市,直轄蕪湖市,下設蕪當、池州、宣城、徽州4專區。
1950年撤銷蕪當專區。
1951年行署駐地遷往合肥市,與皖北行署合署辦公。
1952年3月,撤銷池州專區,併入皖北行署的安慶專區;撤銷宣城專區,與皖北巢湖專區合併新設蕪湖專區。8月7日,撤銷皖南人民行政公署。
参见
皖西 | 皖东 | 皖南 | 皖北 其它: 皖中 | 皖江 | 皖东 | 皖北 | 皖南 |
皖北行政区 | 皖南行政区 |
前任: 安徽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 1949年-1952年 |
繼任: 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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