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中心
各地概況
作為當地地方政府的代表,各地的社區會堂都有其獨特的建築特色。
香港
在香港1960-1990年代政府建設了不少社區中心,社區中心一般包括了政府福利部門辦事處及其他社會服務機構租用,如青少年中心、自修室、活動室、幼稚園等設施,通常也附設社區會堂(Community hall),2000年代政府主要在公共屋邨(如:觀塘秀茂坪邨的秀茂坪社區會堂)及私人屋苑(如:銅鑼灣禮頓山的禮頓山社區會堂)興建社區會堂,並將社福設施打散,不再集中在社區中心,而是設在部份樓宇底層,讓社區設施更融入社區,而香港大部份的社區會堂,均由私人發展商及房屋署代為興建,落成後交由該區的民政事務署管理。
社區會堂內通常設有一個大禮堂,及活動室,讓居民可以在此舉行大型活動,如各種表演、投票、居民大會等。在比較大型的社區會堂,例如:香港中環的大會堂、英國伯明翰的伯明翰大會堂都設有演奏廳。在歐美的小鎮,社區會堂還包括了功能以外的其他服務,例如:郵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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