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金立
祁金立(1959年7月20日—),河南滑县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1]。
先后毕业于百泉农业专科学校(今河南科技学院)农学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平顶山市委组织部部长、郑州市委副书记、漯河市市长。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11年5月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2014年12月31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
2016年10月21日,祁金立受贿案在濮阳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祁金立在2000年至2014年累计受贿2020万,祁金立当庭表示认罪悔罪[4]。2017年8月30日,濮阳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5]。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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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靳克文 |
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12月- 2011年5月 |
繼任: 吕清海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者: 刘长春 |
中国共产党开封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5月–2014年12月 |
繼任者: 吉炳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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