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甲
祖甲(?—前1152年),又稱且甲、帝甲,子姓,名載,是商朝第25位國王,武丁之子,前任國王祖庚之弟。他幼年时得到父亲武丁宠爱,但他却不愿继承王位,把王位让给了兄长,自己与平民生活在一起;兄长病死后,他又在位33年,能很好地照顧一般民眾[1]。《竹书纪年》称他早年曾征伐西戎,晚年时重修《汤刑》。霍光曾提到祖甲生了一对双胞胎,一个叫“嚣”,一个叫“良”[2]。《史記》稱他在位時荒淫無度,商朝再度衰落。
祖甲建立了完备的周祭制度,以肜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洅祭(谷物祭祀)、协祭(综合性祭祀)这五种祭祀方式系统性地祭祀全体祖先。祖甲还在晚年时开创了王位嫡子继承制,但并未形成長子繼承制,也没有形成像西周一样颇为严格、覆盖性的宗法制度,这种改革为商末王子间的争斗埋下了隐患[3][4]
在位年數
現今流傳文獻記載的祖甲在位年數有2種說法:
注释
- 郭沫若主编《甲骨文合集》(36284)
- 《尚書·周書·無逸》: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爲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 《西京杂记》
-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 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P285-308
前任: 兄祖庚 |
商朝国君 第25代 (一说第26代) |
繼任: 子廪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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