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总面积23平方公里,岸线总长度约为59.8公里。[1]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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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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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所属行政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
建置时间 | 1985年1月 | |
政府 | ||
• 类型 | 管委会 | |
• 行政机构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 |
面积 | ||
• 总计 | 23 平方公里(9 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總計 | 13.4万人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08:00) | |
郵政編碼 | 350003 | |
網站 | http://www.fzftz.gov.cn/jjjskfq/index.aspx |
历史
- 1985年1月,国务院批准在马尾设立开发区,福州开发区成为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
- 1992年,福州开发区与马尾行政区实行“两区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之后,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福州保税区,2005年6月批准设立福州出口加工区。
主要产业园区
出口加工区、快安片区、马江园区、长安投资区、琅岐经济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等。[1]
參見
参考资料
- . www.fzftz.gov.cn. [2017-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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